河北省禁止使用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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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建设工程第五批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 |
| 2007-10-1 | 信息来源: | 本文被 浏览:309次 | |
日前,河北省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建设工程第五批限制使用和淘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按照要求,凡列入本《目录》淘汰的产品,工程设计单位应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设计使用该产品,2008年3月1日起禁止在全省建设工程中使用。 自2008年3月1日起,单层玻璃窗(塑料、铝合金、钢制、玻璃钢、不锈钢)因达不到国家节能标准要求,将被禁止使用,取而代之的将是中空玻璃窗等。推拉窗(塑料、铝合金、钢制、玻璃钢、不锈钢)因密封及保温性能差,以及高层应用出现较多问题等原因,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设区市、县级市(县城)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有节能要求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中被限制使用,推荐使用的产品为内开式平开窗。 按照要求,在《目录》通知下发之前已经设计,将在通知生效后用于建设工程的属于《目录》中淘汰或限制使用的产品,由建设单位负责与设计、施工单位协商修改设计。 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违反规定设计国家、省淘汰或限制使用建材产品的,有关部门将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设区市、县(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检查中发现采购和使用淘汰或限制使用建材设备、施工工艺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向建设工程供应淘汰或限制使用的建材设备产品供应企业,河北省建设厅在河北省建设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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