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防腐木材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国家标准列入《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 阅读数:120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16个部门联合发布《2008—2010年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2008年至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标准重点项目649项。其中,木材节约发展中心提出的13个木材保护方面的国家标准被列入《规划》中,包括:《废旧防腐木材产品无害化处理》、《炭化木》、《木材刻痕防腐处理方法》、《桩木—加压法防腐处理》、《杆材—加压法防腐处理》、《胶合板—加压法防腐处理》、《农业用木材—加压法防腐处理》、《用无机防腐剂处理的娱乐场设施—加压法防腐处理》、《X射线荧光能谱仪测定防腐木材和木材防腐剂中CCA和ACQ的方法》、《自动电位滴定仪和十二烷基硫酸钠、海明1622测定防腐木材中季胺盐的方法》、《自动电位滴定仪和四苯硼钠测定防腐木材和木材防腐剂中季胺盐的方法》、《废旧木材市场经营管理规范》、《木材及其制品生产企业木材综合利用评价方法》。
为了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规划》提出了6项保障措施:一是推动标准制定与科研同步,完善标准体系;二是积极跟踪国家标准,提高采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标准基础研究;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规划的实施;五是加强标准的宣贯,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六是加快标准化技术机构的建设和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