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7家木地板企业在美遭专利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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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中国木地板生产企业近日在美国被3家企业投诉,指称中国企业向美国市场销售某些复合木地板,侵犯了这3家企业拥有的相关专利权,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依据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展开调查,对17家中国木地板生产企业非法进口或销售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据介绍,美国关税法337条款主要是用来反对进口贸易和进口产品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按照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处理"337条款"调查的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收到投诉书30天内作出是否启动调查程序的决定。一旦决定启动调查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通知被投诉人在一定时间内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是20天,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投诉书到被投诉人提出答辩的时间**多不超过60天。
中国木材流通协会地板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杨美鑫认为,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处理"337条款"调查的实践来看,如果被投诉人被认定侵权,美国海关将禁止其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进入美国境内,或者要求被投诉人停止不正当行为,并不得销售其在美国的存货。因此,如果我国企业对"337条款"的调查应对不当,就意味着会失去美国市场,从而使整个中国木地板行业受到冲击。
据悉,自2001年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启动91起"337条款"的调查,其中涉及中国企业的有20起。
专家表示,与我国企业以前遭遇的许多反倾销相比,"337条款"调查对中国企业出口的威胁更大。因此,我国企业应当积极了解美国关税法337条款调查的有关问题,在受到投诉后迅速采取应对措施。